唐新杰律师主攻业务——“ 房地产法务 ”专题
唐新杰律师执业十数年以来,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过千起,其中包括大量房地产方
面的案件和律师实务 ,在房地产法律服务特别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法律服务方面有较深
的造诣。
唐新杰律师办理房地产法务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1.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代理、预售合同转让纠纷案件代理;
2.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3.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4. 房屋装修、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5. 合资或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代理;
6. 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二、房地产发展商法律事务服务:
1、为投资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2、协助当事人拟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3、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地产项目立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4、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出让、转让手续;
5、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出让、转让合同等;
6、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处理拆迁纠纷;
7、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8、协助当事人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9、起草、审核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10、监督工程及设备合同的履行;
11、协助当事人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12、草拟、审核预售契约、销售合同、租赁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管理公
约及其他有关文件;
13、楼宇预售、买卖、按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和登记手续。
14、安排签署预售契约、租赁协议、管理公约等,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
15、代办预售、租赁登记、产权过户等手续;
16、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按揭申请人资格
向有关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17、草拟、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18、代办抵押登记和抵押权解除手续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
19、协助当事人组建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20、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抵押;
21、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谈判,草拟合同、
章程,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法律实务
——专业律师眼中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法务要则” 讲座提纲
(该提纲内容曾在房地产行业协会、知名地产公司、专业法律培训班以及“清华大学研究院房地产总裁班”上作讲演)
第1部份 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规划许可问题
1-1:规划许可必须重视,不得违反,否则行为无效。
1-2:分清与规划许可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1-3:规划行政部门负有的执法义务。
第2部份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2-1: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能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主体。
2-2:协议出让的地价低于规定最低价的问题。
2-3:因出让方未办合同批准手续而不能交地的问题。
2-4:改变土地用途,请求调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2-5: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
第3部份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房屋拆迁问题
3-1: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和订立有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问题。
3-2:正确认定拆迁中相关法律关系性质。
3-3:拆迁中的补偿安置如何适用法律。
3-4:被拆迁人无理要求的问题。
第 4部份 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开发问题
4-1:合法、有效、规范是合作开发成功的关键。
4-2:合作主体中必须有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4-3:合作合同利益分配应避免出现“保底”无效条款。
4-4:完成必要的审批工作
4-5:合作方式的选择。
4-6:书面合作合同的签订。
4-7:合作中增加面积的处理。
第5部份 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转让问题
5-1:项目转让的含义及转让合法有效的条件。
5-2: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
5-3:运用调查手段,发现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
5-4:综合施治,避免转让中的风险。
第 6部份 商品房的预售、销售和租赁
6-1: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2:签订合同应充分发挥意思自治的作用,约定需要约定的事项。
6-3:预售商品房风险责任的转移。
6-4:预售商品房所有权的转移,以及对抗第三人的问题。
6-5:商品房预购人将未竣工的预售房屋再行转让的问题。
6-6:预购商品房担保的性质:质押、抵押。
6-7: 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对房屋、设施所作说明和允诺的问题。
6-8:预售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6-9:商品房买卖完成的界线。
6-10: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共同购买共有形式的约定。
6-11: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否为格式合同。
6-12: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属于格式合同。
6-13:开发商擅自赠送花园的问题。
6-14 :出租房屋必须通过质量验收的问题。
第7部份 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的律师实务
7-1: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所具有的政策性和法律性。
7-2:专业律师在项目策划、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的作用。
7-3:专业律师在项目组织方案、开发程序及各环节的地位。